
中国足协官方消息,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完成了2026赛季第九期裁判评议,共评议14个来自近期中超、中甲及中乙联赛的申诉判例,最终认定其中3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这次评议会于6月2日晚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来自社会和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过程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本期裁判评议结论。
判例一:重庆铜梁龙VS北京国安的点球争议
中超联赛第15轮,重庆铜梁龙对阵北京国安。比赛第8分钟,北京国安2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重庆铜梁龙32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当时没有判罚犯规,随后VAR介入点球事件,裁判员在场回看后维持不犯规的决定。
北京国安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队员存在拉拽动作,应判罚点球并出示黄牌。对此,评议组成员在多数意见基础上,并经国际足联裁判讲师确认后认为,双方队员的争抢动作属于比赛中的正常接触,没有达到推人、拉人或拉扯等犯规程度,裁判员在场回看后维持不犯规的决定正确,VAR介入错误。
判例二:北京国安进球与越位划线
同样是重庆铜梁龙与北京国安的比赛,第34分钟,北京国安29号队员破门,裁判员判进球有效,VAR没有介入。重庆铜梁龙方面申诉称,VAR划线定格位置和划线机位选择有误,北京国安29号队员在进球前已经越位,进球应被判无效。
评议组一致认为,VAR检查越位位置时使用的关键帧选择正确,并非转播画面回放时定格的那一帧;在越位机位中双方队员有效部位存在遮挡的情况下,选择球门线机位进行划线也正确。比对双方运动员位置时,身体部位选择、划线位置和比对结果都符合VAR操作程序,因此裁判员判北京国安进球有效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也正确。
判例三:第85分钟进球是否存在冲撞门将
比赛第85分钟,北京国安再次进球,裁判员同样判进球有效,VAR未介入。重庆铜梁龙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9号队员在争抢高空球时冲撞本方守门员在先,后续进球应判无效。
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双方队员是相向移动争抢高空球,北京国安9号队员属于正常起跳,并没有主动跳向冲撞重庆铜梁龙队员;在起跳后,他受到同样起跳争抢的重庆铜梁龙32号队员接触挤靠后,与守门员发生接触。由于守门员当时并未用手控制球,双方接触属于正常对抗,不构成犯规,随后北京国安的进球有效,裁判员判罚正确,VAR未介入也正确。
从本期评议结果看,重庆铜梁龙与北京国安这场中超第15轮比赛成为焦点,点球、越位和门将保护等多个判例都进入了裁判评议范围。对于球迷和俱乐部来说,这类裁判评议的结论,往往也是赛后申诉和争议判罚最受关注的部分。
中国足协此次公布的内容,核心仍然是对近期联赛申诉判例进行统一评议,并通过公开方式说明裁判组对关键判罚的判断依据。围绕北京国安的两个进球以及第8分钟的点球争议,评议组给出了明确结论,也让这场比赛的裁判尺度再次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